爲鼓勵和吸引出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留省工作,根據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《關於開展博士後生活津貼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黑人社函【2022】334號)現將開展博士後生活津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報範圍
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,博士後期滿出站且留省工作的人員均可申報。以前年度出站留省博士後未享受生活津貼人員也可申報。
二、申報材料和程序
《博士後生活津貼申報表》(附件1)、《博士後生活津貼新增人員彙總表》(附件2)由符合申報條件的博士後研究人員本人填寫,報學科建設處博士後管理科。
三、有關事項
1、省內出站留省工作的博士後人員無需再提供其他佐證材料;外省出站留我省工作的博士後人員需提供《博士後證書》複印件;在國(境)外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期滿出站的回省人員,需提供駐外使(領)館教育處(組)出具的博士後經歷證明(一年以上),或博士後工作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,如赴國(境)外來回機票、本人護照簽證頁、境外學術機構邀請函等其他佐證材。
2、《博士後生活津貼申報表》(附件1)、《博士後生活津貼新增人員彙總表》(附件2)電子版2022年8月15日前發送至郵箱。
3、《博士後生活津貼申報表》(附件1)需提供紙質版1份,於2022年8月15日報送至學科建設處博士後管理科(機關樓215)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聯繫人:付璐 於水英
聯繫電話:0459-6503952 13936703727 18945950058
電子郵箱:nepu_ysy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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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日